(来自荣昌育种官网)
围绕着新三板挂牌公司华佑畜牧(当时名称“荣昌育种”)2019年到底死了多少头猪?处理过程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数据造假情况?华佑畜牧二股东黄蓝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黄蓝创投”)与大股东大北农(002385.SZ)已经交锋多次。(看之前报道戳这里:近7万头猪去哪儿了?黄蓝创投VS大北农,诉讼之后问询函也来了)
记者最新了解到,对于2019年荣昌育种死亡猪只处理一事,无棣县畜牧管理部门并未接到企业的报告,而按照相关规定,发现病死畜禽立即报告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双方共同进行现场联合核查、查找死因等是企业的责任。为此,无棣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近期已向华佑畜牧下发了整改通知。
“死了猪却不向主管部门报告,声称自己处理了却又不提供相关证明,我们严重怀疑荣昌育种2019年病死猪数据的真实性。”黄蓝创投相关负责人李先生向记者表示,荣昌育种对病死猪的处理违反了山东省相关规定,显示公司治理存在问题。“目前我们已委托律师,很快将再次提起诉讼。”
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
“猪死了之后应该给我们主管部门打报告,但我们没收到(报告)。”8月31日下午,无棣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李姓负责人告诉记者,该中心近期得知荣昌育种2019年死亡猪只一事后,已经向公司发出了整改通知。
在全国股转系统向华佑畜牧发出的问询函及公司的回复中,华佑畜牧2019年死亡猪只具体情况被重点提及,从“受疫情影响,猪群死亡成本增加导致营业外支出增加”,到“公司2019年死亡猪只69963只”,并按照相关规定“自行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记者注意到,华佑畜牧在回复函中解释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所依据的规定,为2017年执行的《山东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依据该《办法》第五条,华佑畜牧自行处理并没有问题。
不过,该《办法》第七条同时规定,“畜禽养殖场(户)发现病死畜禽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参加畜禽保险的还应报告当地保险机构,双方共同对病死畜禽进行现场联合核查,核实防疫情况,查找死因,登记病死畜禽数量。”
而按照无棣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李姓负责人的说法,该中心并未收到荣昌育种的报告,也就是说,荣昌育种执行《办法》第五条却无视了第七条,涉嫌违规。
“违反规定还是没违反规定我不能界定,我只知道他们当时没报告。”上述李姓负责人告诉记者,无棣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给他们(指华佑畜牧)下达了整改通知,他们现在已经同无害化处理厂签订协议了。”
对于整改通知的具体内容,之前的处理方式是否违反规定,以及华佑畜牧后续对死亡猪只的处理方式、流程等,记者9月1日致电华佑畜牧董秘张掖平,但其电话始终无人接听。记者又致电大北农证券部,其证券事务代表表示,“对相关事宜不了解”,记者按其要求发送了采访邮件,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股东纠纷问题或再次引发诉讼
选择性执行地方法规,引发了华佑畜牧二股东黄蓝投资的质疑。黄蓝投资李姓负责人表示,按照披露的数量进行死猪处置是一个不小的工程,没有报备、监管方不知情,且有疫情死猪,那么具体是以什么方式处置的?在什么地方处理的?是否还涉及到环境污染等问题,仍然是待解之迷。
对于股东纠纷引发的诉讼情况,华佑畜牧在回复函中称,“2020年8月30日黄蓝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损害公司利益为由,将大北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我公司高管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方停止侵权并赔偿荣昌育种经济损失5327.98万元。”“该案一审、二审裁判均已驳回黄蓝创投诉讼请求,案件已审理终结。”
黄蓝投资则认为,华佑畜牧在回复函中关于诉讼情况的说明,“回复文尾结论是错误的”。
黄蓝创投表示,一审、二审两级法院仅以未履行前置程序为由驳回了起诉。而对案件的实质并未审理,这是裁定,并非判决书。而华佑畜牧回复股转系统“案件已经审理终结”,与事实和裁定书不一致。
黄蓝创投李姓负责人告诉记者,作为上市公司的大北农,其控股超88%和经营管理下的荣昌育种2019年度全年死亡的猪只具体数量,持有11.76%股权的黄蓝创投所派董事及公司至今毫不知情。在一直追问无果、启动书面问询之后,依然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黄蓝创投表示,因大北农绝对控股和经营管理下的荣昌育种,通过伪造死猪事件、巨额关联交易等涉嫌转移资金、坑害股东,使荣昌公司进入非正常运营状态。“为此将追究大北农给我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利益。”
“目前我们已经委托律师,正全面梳理法律材料,准备重新向法院提起诉讼。”黄蓝创投李姓负责人说。
(来源:山东财经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