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需佩戴安全头盔”的通告,8月12日上午9点30分,济南市交警支队市中大队主办、外卖快递企业共同参与的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不文明行为启动信息采集工作”的现场体验活动,在经十纬一路口火热展开。
活动现场,济南交警市中大队副大队长刘朝辉向媒体介绍:“大家看到路口的这个屏幕,全市一共有30块,配有多个角度的摄像头,在原来对逆行、闯红灯等行为进行抓拍的基础上,另行开发了对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不文明行为的采集,采集的照片将进行数据碰撞,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都会显示在大屏上。通过这种形式,来提醒当事人驾乘电动自行车需佩戴安全头盔,同时,我们将采集到的信息,抄送文明办,文明办将会把这些数据通报到当事人所在的单位,下一步将会给各个区的违法量进行通报排名,纳入考核。”
女子中队中队长刘经纬对目前经十纬一路口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进行了解读,并进一步讲解了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在我们日常的交通管理工作中,很多电动车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因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导致头部受伤严重进而危及生命。如果佩戴了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在猛烈的撞击下能够起到分散冲击力度,保护头部的作用,进而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生命安全。”
美团山东安全经理李婧也表示:“美团希望通过和交警共同多方的线下督导,有效巩固线上宣教活动的效果,保证骑手切实配齐、用好安全头盔,使外卖骑手成为一盔一带及交通安全文明的实践者、传播者,推动行业向更安全、规范的方向发展。”
本次活动紧抓济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有利契机,结合公安部正在开展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专项工作,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根本导向,为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贡献济南交警力量。(来源:新黄河 谢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