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济南高新区聚鑫旺园的市民刘英(化名)向记者反映称,小区有业主将位于一楼的车库改造成一间住宅,不但占用了储藏室部分公摊区域,还改变用途对外出租,引发业主不满。12月21日,舜华路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回应称,业主是在车库内进行改造,类似室内装修,因此无法对其约束。
一楼车库被改造成住宅对外出租,还占用公摊区域
据刘英介绍,她在聚鑫旺园6号楼有一套房子,楼下一楼有一排车库,其中五单元门口西侧车库后面是三个连着的储藏室,三个储藏室共用一个大门,每个业主分别有一把钥匙。不过,大约两年前,她发现有业主把一楼的车库改造了。
“他把车库出入口用砖垒了起来,只留了个窗户,用后面的储藏室小门当出入口。”刘英说,本来业主改造自己的车库她不便多说什么,但这位业主在改造车库时还把储藏室一块改造了,并用砖把储藏室公共走廊给围起来了一块,占用了公摊面积,这让她无法接受。
刘英说,那名业主把车库改造后就对外出租了,而租客则从储藏室小门进出。三个储藏室有一个公用的大门,以前为安全起见这个大门经常锁着,只有业主用钥匙才能开,但自从租客住进车库后,就开始从后面的储藏室出入,而这个公用的大门也就一直保持敞开状态。
“因为大门一直开着,我的储藏室被盗三次了,虽然没丢什么值钱的东西,但心里总归很膈应。”刘英说,她发现业主改造车库后,就向物业反映了情况,物业称会给业主做工作,但事情并未解决。后来,她拨打12345市民热线投诉后,街道办答复她时称他们没有执法权。
“车库改成住宅是他的事,关键是车库后面三个储藏室公用的区域是公摊面积,他这样占为己有是不对的,那是我们花钱买的。”刘英表示,她也没有别的诉求,只希望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如果车库改造得不合规,应尽快要求业主恢复原状。
事发小区多个车库涉嫌改变用途,有的被用来开超市和水站
12月18日,记者来到位于高新区颖秀路上的聚鑫旺园小区。在小区6号楼五单元西侧,记者找到了刘英所说的被改造的车库。可以看到,正常的车库出入口都安装着卷帘门,但涉事车库的出入口已垒起来了一堵墙,而墙上只留下一扇小窗户。
车库后方是居民的储藏室,需从单元门进入,三个储藏室共用一个出入口,且共用一个走廊。记者注意到,其中两个储藏室门口带有编号,而靠近大门的储藏室则没有编号,而这个储藏室疑似和车库相连着。由于不清楚储藏室走廊的原有结构,因此看不出哪个区域是被砖垒起来占用的。
记者在小区里走访发现,6号楼五单元西侧的车库并不是唯一被改造过的。整个小区只有4号和6号两栋楼的一楼建有车库,其中北侧10个,南侧20个,总数60个左右,但至少有9个车库疑似被改造过或改变了用途,有的只是简单在车库门口安装了门框,有的被改造成了居住的单间,还有的被改造成了经营场所,如水站和超市等。
随后,记者来到小区物业了解情况。据物业经理介绍,聚鑫旺园是旧城改造小区,已交房十多年,大部分业主都把房子租出去了,有些业主看到车库闲置着,就也租出去了。而6号楼五单元西侧的车库确实被改造过,业主不但把车库出入口垒了起来,还占用了储藏室走廊一平米左右的公共区域。“侵占公共区域,正常来说业主应该主动恢复原貌。”
物业经理告诉记者,接到其他业主的反映后,他们曾多次联系改造车库的业主进行协调,前两次这位业主还能出面和他们聊一聊,态度也挺好,但到了第三次、第四次,业主就不配合了。虽然居委会也找过这位业主,但事情一直拖到现在还是没能解决。
街道综合执法办:业主改造的是车库里面,没法对其约束
就聚鑫旺园6号楼五单元门口的车库被改造一事,12月21日下午,记者来到高新区舜华路街道牛旺社区居委会。据居委会一名负责人介绍,虽然聚鑫旺园属于他们辖区,但小区有自己的物业,所以日常管理归物业负责。针对业主改造车库的情况,此前他们也劝阻过业主,但作为居委会只能找业主协商。后来他们上报给城管部门后,城管执法部门也来看过,但目前还未通知他改造的车库是不是违建。
随后,记者联系到舜华路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据工作人员介绍,前期他们经过现场落实,未发现业主私搭乱建的行为。“从外表看它和其他(车库)是一样的,只是卷帘门没拉下来,要是拉下来,就没什么区别。”工作人员表示,虽然业主在车库门口建了一堵墙,但墙体建在了车库里面,并未建在外面。
“有点室内装修似的,他这样弄咱们没有法律法规对他约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业主是否改变了车库用途,这个需要规划部门鉴定,要是业主改造车库后用作自己住或出租等其他用途,还牵扯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具体需要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去处理。
至于业主改造车库占用公摊区域的情况,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到现场看了,也有照片,从外观上看不出明显违规的地方,“和原来差不多”。此前,物业曾称业主改造车库时确实占用了储藏室走廊一平方米左右的公摊区域。对此,工作人员表示,这个需要他们和物业一起到规划部门去认定,看原来的走廊规划是什么样子。(戚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