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记者从信用中国(广东珠海)获悉,由于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近日,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款1.2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珠金建罚﹝2024﹞5号显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83766663684M
法定代表人:李英胜
违法行为类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2023年12月13日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文明交叉大检查第四检查组对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珠海平沙游艇产业项目进行检查,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该项目总项目负责人10月无考勤记录。
处罚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项:“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项目负责人未按照本规定现场履职或者组织限期整改的;”的相关规定,对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1.200000
处罚决定日期:2024.04.23 00:00:00
公示截止期:2027.04.23 00:00:00
处罚机关:珠海市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图源:信用中国-广东珠海)
记者通过天眼查了解到,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位于山东省泰安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983766663684M,法定代表人为李英胜,是一家以从事建筑安装业为主的企业。
(来源:中国基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