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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旗下金科连城博翠明湖项目发布虚假广告接罚单,山东爱丽舍置业有限公司终为那些“吹过的牛”买单

来源: 文化视界 2024-02-29 08: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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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专栏显示,山东爱丽舍置业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处罚。

为旗下金科连城博翠明湖项目发布虚假广告接罚单,山东爱丽舍置业有限公司终为那些“吹过的牛”买单

图源:济南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济天桥)市监〔2024〕404号”处罚决定书显示,经调查核实: 当事人山东爱丽舍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于2021年4月起,通过在其售楼处广告展示区域设置的大屏幕电视、实物展示区以及济南日报等媒介,对外进行广告宣传、宣传其开发的济南市金科连城博翠明湖小区商品房项目。

经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实地调查取证,上述广告宣传涉及的小区大门实地外观与当事人前期通过售楼处广告展示区域设置的大屏幕电视、实物展示区发布的广告宣传不符;室内下水管道部分仅在靠近卧室墙体处采取螺旋消音排水管,其余部分为普通排水管,与当事人前期广告宣传“室内采取螺旋消音排水管”不符;门禁智能联通派梯系统未安装使用,与当事人前期广告宣传不符。经核实,当事人在其售楼处广告展示区域设置的大屏幕电视、实物展示区发布的广告,为当事人提供文字视频及图片等素材后委托山东同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的设计制作服务,广告宣传发布费用2000元整。当事人通过济南日报等媒介发布的广告,为当事人提供文字图片等素材后委托济南庞氏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设计策划,广告宣传发布费用1771.08元整。认定当事人发布上述虚假广告费用共计3771.08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月6日给予山东爱丽舍置业有限公司罚款11313.24元的行政处罚。

天眼查显示,山东爱丽舍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金科地产集团成员。通过股权穿透了解,该公司由重庆金科椿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幸福连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持股。

为旗下金科连城博翠明湖项目发布虚假广告接罚单,山东爱丽舍置业有限公司终为那些“吹过的牛”买单

图源:天眼查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李静)


[ 责任编辑:陈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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