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城阳区中铁诺德澜湾业主反映,开发商在卖房时承诺人车分流,建成后地上却有不少车位,售楼处里的沙盘也和之前展示的不一样,质疑其虚假宣传,业主要求整改却遭到了开发商的拒绝。记者多次联系开发商中铁诺德(青岛)实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均未对此事做出正面回应。
城阳中铁诺德澜湾小区月底即将交付,可有的业主却发现小区建成后和当初买房时宣传的有很大的差异,地面多出很多停车位,多达300多个,而这些停车位所在的位置此前在沙盘上显示的都是绿化带。
(小区建成后有不少地上停车位)
业主称购房的时候开发商承诺小区是人车分流,是过桥入户的高档小区,结果10月份房子验收了,好多业主去看房子的时候突然发现小区多了很多地上车位,去看沙盘的时候沙盘都换了,有的业主和开发商沟通后,开发商也不同意整改。
从业主出示的照片来看,最初的沙盘小区楼座外围全部都是绿化带,而更改后的沙盘原本绿化带的位置显示的都是停车位。记者了解到,在该项目销售笔记详情中明确说明小区是采用人车分流的设计。2022年6月份,开发商曾就小区大门建设情况向业主进行过说明,其中也提到人车分流。
(前后沙盘对比)
对此,记者联系了青岛城阳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中铁诺德澜湾小区地上车位和绿化经城阳规划分局批准建设,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并且竣备验收报告已经拿到。“据我们了解,该小区共有300多个地上停车位,但业主的车辆全部从地下车库出入,地上有一部分是消防车位,其它的仅仅用于访客临时停车。”工作人员说。
记者又就此事多次采访开发商中铁诺德(青岛)实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最终仍未做出正面回应。
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应按照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与当时宣传不符,存在违约行为。”张律师建议市民购房时,一定要对合同条款作出详细约定,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意见后再签约,以防止纠纷的发生。
(来源:青青岛社区青岛楼事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