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山东公布最新处罚公示,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第四有限公司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高坠事故中,存在停工期间未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被罚70万元。
此前,济南市历下区曾发布对该事故的调查报告。报告显示,该事故发生在4月13日16时30分许,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30余万。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违规施工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据悉,该项目建设单位是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项目管理是山东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总包是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包是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第四有限公司。监理是山东省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建工四公司存在停工期间未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行为,被建议处罚70万;千佛山街道作为属地监管单位,存在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不到位等行为,被建议作出深刻检查。
(来源:头条号@济南不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