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青岛市行政处罚网了解到,青岛海岸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擅自占用城市绿地,被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
据了解,2023年06月06日,执法人员刘彬、张英坤日常巡查发现青岛海岸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九华山路与香江路交汇处占用绿地,执法人员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现场提供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其未能提供相关审批手续,经现场测量,占用面积为46.08平方米,其中长为38.4米,宽为1.2米。
《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面积处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地、超过期限和范围占用城市绿地或者占用期满后未按照要求恢复城市绿地的。
参照《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三百七十九项,当事人青岛海岸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占用绿地为46.08平方米,符合行政裁量基准第一项轻微阶次:面积不足一百平方米的,处每平方米五百元罚款,建议对当事人青岛海岸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处二万三千零四十元整。
公开资料显示,青岛海岸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西强,该公司为青岛正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来源: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