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远洋集团发布了有关一家附属公司债券的信息更新。
根据公告,涉及的债券为“18远洋01”,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8月2日,应于当天支付本金及利息。
公告表示,今年上半年以来,集团一直结合销售经营计划、债务滚动融资可行性、资产处置计划来全面安排年内到期公开市场债务兑付的工作。但流动性改善未及预期,自今年第二季度起,受行业表现和自身推盘节奏影响,销售和回款持续走弱,迭加各类资金监管,集团账面可动用资金持续减少,同步推进的资产处置落地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融资方面,集团信用债再融资持续停滞,正常项目融资提款亦愈发困难。综合上述原因,集团整体流动性高度承压,公司债券按期足额兑付存在较大困难,远洋控股中国拟与公司债券持有人协商调整公司债券兑付安排。
2022年集团完成协议销售额约人民币1,002.9亿元,累计交付5.5万套房产;2023年上半年集团完成协议销售额约人民币356.6亿元,完成交付住宅项目1.6万套。但同比来看,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协议销售额分别减少26%、17%,协议销售均价分别下滑8%、23%,销售业绩持续制约经营性现金流流入。
2022年以来,集团全力推进资产处置,实现了北京、成都等核心城市的优质资产出售,回笼资金逾百亿人民币用于改善流动性和地产项目交付工作。2023年以来,仍在努力推进潜在项目的出售工作,但市场买家逐步减少,资产处置难度变大、周期变长,处置落地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市场累计净还款超人民币200亿元。
2023年7月以来,在行业销售表现继续走弱的形势下,集团尝试多种途径筹集资金未果,账面可动用资金几近枯竭,公司债券按期足额兑付存在较大困难。
远洋控股中国将与公司债券持有人保持沟通,召开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协商多元化的债务化解方案,保障和维护其投资者合法权益。远洋控股中国与公司债券持有人保持密切沟通,在能力范围内争取最大化满足投资者权益,妥善完成展期工作。
公告表示,公司将召开“18远洋01”持有人会议,审议修改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调整公司债券本息兑付安排及提供增信措施,以及增加公司债券本息兑付宽限期条款;要求远洋控股中国按期全额兑付公司债券本息等事项。
据悉,如果议案二表决通过,其将于2023年9月2日兑付本金的10%(即2亿元);将于2023年10月,11月及12月以及2024年2月及5月各月份第二日兑付本金的5%(即1亿元),即合计共兑付本金的25%(即5亿元)。将于2024年8月2日兑付本金的剩余65%(即13亿元)。
为保障公司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远洋控股中国承诺对公司债券不逃废债,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兑付公司债券本金和╱或利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兑付公司债券本金和╱或利息时,将及时制定合理的偿债计划和方案供公司债券持有人审议,并严格落实和执行偿债方案。
(来源:观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