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公示了关于“(鲁青即)应急罚〔2023〕SG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图源: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处罚信息显示,2022年8月20日,青岛科时达建设有限公司发生一起1人死亡事故,经青岛科时达建设有限公司“8·20”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认定青岛科时达建设有限公司“8·20”一般死亡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企业存在瞒报行为。
该公司存在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行为,被即墨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佰捌拾玖万元整的处罚决定。
关于该事故的调查报告,即墨区应急管理局此前就已公布。调查报告显示,2022年8月20日11时40分许,青岛科时达建设有限公司在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内进行通风管道贴隔音棉作业时发生一起触电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青岛科时达建设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即墨区应急管理局接到举报后经核查情况属实。
(图源: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针对事故的发生,作为施工单位的青岛科时达建设有限公司存在间接责任。
(图源: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资料显示,青岛科时达建设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MA3RD。
公司地址: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办事处华山一路398号,法定代表人:国某康,成立日期:2020年1月15日,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经营范围: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不含油漆);装饰装潢工程,图文设计、制作;土木建设工程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任何建筑许可资质。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