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行政处罚网上了解到,山东天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海半山雲境项目)因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建筑施工噪声,且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被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
案件信息显示:山东天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太行山路西、黄浦江路南(中海半山雲境项目)工地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4月20日19点20分左右在太行山路西、黄浦江路南(中海半山雲境)项目进行机械施工作业,施工噪声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建筑施工噪声。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一)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第七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依据此规定,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山东天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下达处罚书,罚款共计两万元。公开资料显示,山东天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72年,是一家以建筑为主业,产业服务、地产开发、投资相配套的大型企业集团,注册地为淄博市桓台县,法定代表人为田茂军。
(来源: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