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崂综法罚字〔2023〕第040091号:2023年4月28日,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麦岛中队执法人员翟山、唐璐在崂山区海口路77号君澜小区101-110网点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青岛海信信邦置业有限公司擅自改变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使用性质,面积934.05平方米。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使用性质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青岛海信信邦置业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来源:头条号@青岛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