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吉林)网站披露,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足额存缴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罚款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抚人社监罚字﹝2023﹞第007号。
(图源:信用中国(吉林)网站)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高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