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信息网公开信息,文号为济环鱼罚﹝2022﹞13号显示,生态环境局鱼台县分局于2022年3月16日对鱼台县鑫兴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企业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经查,该单位建设的唐马镇明德小学附属幼儿园项目位于鱼台县建设路北、规划支路西,占地4647,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未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此处以罚款76250元的环保处罚罚款;文号为济环鱼罚﹝2022﹞15号显示,经鱼台县鑫兴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鱼台县九年一贯制学校(鱼台棠邑学校)建设项目位于鱼台县振兴路东、北二环北实际建设规模为4589707m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未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对此罚款1294280元。
据企查查资料显示,该企业成立于2015年5月7日,法定代表人为丁运涛,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城鱼新一路中段路南、湖陵二路西(县财局院内),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在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城乡建设开发、旅游项目开发、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城乡道路建设项目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建材销售等。鱼台县鑫兴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就这两条处罚结果来看,该企业负责建设的是学校项目,但没有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来建设,
学校是承载未来的地方,以后学生和老师都要在这里学习和教书育人,如果建造有问题,以后出了问题,谁来负责?这样的负责人是怎么当上国企领导的?是关系户?还是拿钱办事呢?希望国家对于国有企业加强领导人的任用和筛选,不要任人唯亲,鱼目混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