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逾期交房,位于青岛即墨的禹洲朗廷府项目与多名业主对簿公堂。
逾期当然要赔违约金,合同里写得明明白白,诉争的原因,是计算逾期时间长短,也就是赔多少钱。
禹洲朗廷府认为,疫情影响和政府行政命令导致的停工,也应该免责或者顺延。
关于行政命令导致的停工,开发商原话是: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涉案项目先后十几次接到政府主管部门因执行环保、安全政策等事项而发出的停工通知,停工时间累计超过15天。众多施工企业、房开企业所在的政府工作人员主导的工作群中,政府因环保、安全生产等原因多次要求项目停工,虽然没有红头文件下发,但是该行为属于政府工作人员因执行公务而发出的停工指令,因此导致的停工时间应在交房时间中进行顺延或者免责。
证据包括微信聊天截图。
决心还是挺大的,或者说,开发商去意已决吧。
毕竟,把聊天记录公开是一件挺尴尬的事,而这份尴尬,肯定会大大抬升日后的交际成本,如果还有日后的话。
但是没有获得法庭认可,原因是证据不足:微信聊天截图无原始载体且不完整。
近日披露的多份法律文书显示,禹洲朗廷府的开发商青岛禹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判向多名业主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行政命令导致的停工天数未获免责。
问题来了:
如果证据确凿,开发商的诉请能获得法院支持吗?
这是司法实践中一个复杂的问题。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也就是说,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方是开发商和业主,政府不是合同的当事方,而是合同法规定的第三人。那么,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就应该由开发商先行承担,然后再去追究第三方政府的责任。
现实中,开发商当然不会仅因逾期交房就起诉项目所在地政府。
而在司法实践中,涉及到政府行为导致开发商逾期交房的,也没有法院引用此条法律依据。
那怎么办呢?
通常是看合同中有没有明确约定。
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政府行为导致开发商逾期交房免责,且开发商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是政府行为导致的逾期交房,开发商可以完全免责。但是,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政府行为导致逾期交房,由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全部责任;
如果政府行为不在合同明确约定的免责范围内,则开发商不免责,仍应按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文/肖华林)
(来源:头条号@浮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