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2日,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2023】10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泰鲁城投(临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被罚款100万元。
从市监局公布的详情来看,这家泰鲁城投(临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1、宣传商品房0公摊,实际公摊面积住宅为18%-20%、办公用房为27%-29%;2、宣传绿化率228%,实际绿化率为30.01%;3、宣传赠送25平米小菜园,实际小菜园当事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监管们认定,上述宣传内容与实际不符,足以造成误解,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
这家“泰鲁城投(临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9年8月,注册资本是5000万元,其持股90%的上级机构是“山东泰鲁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而这个明晃晃看起来就政府背景的“山东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实99%的股权在一个名叫董兴辉的个人手里;而真正有国资背景的“临沂新动能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只持有“泰鲁城投(临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区区10%的股权。
在这个案例里,作为一家妥妥的自然人绝对控股的公司,这家“泰鲁城投(临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司名字,是怎么注册下来的?一家由自然人实际控制了90%股份的公司,有什么资格被冠以“城投”的名义?毕竟城投这两个字是有专有含义的,现在金融市场中“城投信仰”仍根深蒂固的,如果是一家城投,在融资的便利性方面岂是一家民营公司能够比的?
可越是这样,用城投的名义就越要谨慎。为什么偏偏在临沂就出现了这一不合理现象?临沂市是否滥用“城投”之名义,还有没有一点点儿的谨慎态度?
还不仅如此,根据《天眼查》查询,“泰鲁城投(临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截止到2021年末的实缴资本为零,背后核心股东“山东泰鲁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2021年末的实缴资本也为零、社保缴纳记录只有3人,这就是两个空壳公司!
这样一家连实缴资本都没有的公司,是怎么拿到一大片项目土地用来搞房地产的,它的资金又是从何而来?再结合这家公司颇为不凡的注册名称,两桩咄咄怪事都集中在这家临沂市的“冒牌货”城投上,难道不值得探究一番吗?(来源:基本面力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