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了解到,山东祥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被平度市城乡建设局处罚。
案件信息显示:2022年10月31日,平度市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到达山东祥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登州路南侧、海州路东侧青岛八牛健康有限公司项目巡查时,发现1#厂房二层A1-2间C2121窗膀二次架构窗洞口宽度大于2.1m未设置构造柱;1#厂房冷藏间5轴墙体填充墙用水泥砖砌筑,与设计要求不符,情况属实,属于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违法行为。山东祥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案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修改)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的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修改)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和《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青建规字〔2021〕1号)(权责清单编号:3700000217649-4)自由裁量权划分:“轻微/经查处主动停止违规行为。平度市城乡建设局对山东祥通建设集团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来源: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