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淄博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开展以来,淄博市市场监管系统立足职能,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依法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取得显著成效。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防范意识,有效震慑违法经营者,维护公平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11月7日,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起市场监管领域房地产违法典型案例。
据了解,淄博保利大成置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含有“轻轨1号线”“幼儿园”“九年一贯制学校”“保利文化主题公园”“新亚洲风情商业街”等内容的广告,构成未对规划中的建筑、交通设施的建设情况进行标注的违法行为。
淄博保利大成置业有限公司置业顾问发送“首先恭喜已购保利城的业主您所买的房子马上将升值、中国保利万亿央企定不负所望伴随学校落地便是升值好房子!好学区!好价格!莫让全款变首付今年国庆最后的机会”广告信息,构成房地产广告包含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的违法行为。
淄博保利大成置业有限公司在售楼处展示牌宣传项目“新村路、洪沟路、东二路、纵三路交汇区域”;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淄博保利城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00亩,总建筑面积近百万㎡”,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差别过大,构成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综上淄博保利大成置业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万元。(来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