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德州市齐河县人民法院发布信息,将济南一建集团有限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35061元。
济南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78年,法定代表人为赵庆民。信息平台显示,济南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因未履行法律义务,曾210余次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其中历史失信被执行人7次。
(来源:中国法治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