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反映尚龙峯樾项目开发商开发商不予退款的问题,网友表示:“尚龙峯樾项目尚润置业有限公司,霸王条款,我与开发商未签订购房合同,收取我13万元意向金,不予退款。双方仅签订了金额1万元的认购合约,按照认购条款我方违约1万元定金,开发商有权不退,但是剩余12万元不在条款约束范围之内,开发商违规不予退款。构成霸王条款。”
关于网友关注的问题,济宁市任城区政府于2022-11-11 17:06:17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经区住建局核实,尚龙峯樾项目已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可以合法销售,您反映的退款问题为合同纠纷问题,依法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通过司法途径调解或起诉来解决问题。但区住建局本着“为民服务至上、化解社会矛盾”的宗旨,积极担当作为,努力协调双方协商及进行调解。任城区住建局已联系济宁尚润置业有限公司核实情况,尚龙夆樾”项目张经理提供了认购单,在认购条款第4条中明确规定了认购方已付定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来源:今日头条 爱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