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山东)显示,临沂市凤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被罚。
(图源:信用中国(山东)网站)
“临自然资规罚决字〔2022〕2007号”处罚决定书显示,临沂市凤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19年11月在罗庄区琅琊王路与金雀山路交汇向南200米路西鑫城家园小区内擅自建设二层钢结构平房作为社区活动服务中心公共配套用房,地上2层,为钢结构承重板浇水泥,轻质砖墙体,内外墙均未装饰,一楼西两间屋(120平方米)安装了供暖泵站,正在使用。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临沂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对其作出以下处罚:(一)没收鑫城家园1个建筑面积624.66平方米的二层钢结构平房;(二)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计人民币29921.2元。(来源:中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