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骏茂·天誉的业主陈大哥求助,两年前他在该小区买房时,置业顾问宣传一楼的房子附带的28至40平米的小院。为了这个小院,陈大哥选择了价格最贵的一楼,但到收房时却发现,本应是房屋通往小院的门却变成了窗户,且被被围栏围住,难以正常进出。
经了解,该“小院”在规划时应属于公共绿地,使用权不属于一楼房主一人,陈大哥质疑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他诉求,既然无法使用小院,就应当把这部分的价格退还给他。但开发商却不同意进行任何赔偿。(来源:山东电视台齐鲁频道《拉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