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号为“嘉城管处字[2022]第8-014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济宁久泰置业有限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济宁市嘉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对其罚款21.46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8月16日。
(来源:经济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