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了青城住建罚〔2022〕3004号关于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案件,案件显示:主要违法事实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未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等违法行为。
青岛市城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出了警告,并处以人民币捌仟元(¥8000.00)罚款的处罚决定。
(来源: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