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为“东昌综执环处字〔2022〕第99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5月26日,聊城市东昌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位于育生街以东、佳苑街以北的王卷帽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工地进行检查并移交,聊城市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该项目施工工地内存在大面积裸土未覆盖、施工工地现场积尘严重、土方施工未采取降尘抑尘措施的行为。
依据《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聊城市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责任方济南秀茂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处罚款21250元,上缴财政;责令严格落实建设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该处罚的决定日期为2022年8月10日。(来源:经济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