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山东网站公开信息显示,浙江振丰建设有限公司因违法造成一楼盘项目部发生火灾遭到行政处罚。
据文号济消槐消行罚决字〔2022〕第0065号,2021年12月30日8时38分左右,浙江振丰建设有限公司(杨柳春风项目部)(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宝塔公寓7幢,法定代表人:徐祖雷)管理的济南市槐荫区齐鲁大道和青岛路交叉口北侧杨柳春风项目部发生火灾。火灾发生后,大队监督员金业、陈知云及时赶到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发现该单位火灾起火原因为生活区板房内电气线路故障起火引发火灾,浙江振丰建设有限公司(杨柳春风项目部)违法造成火灾、致使火灾损失扩大,涉嫌违反了《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三条有关规定,济南市槐荫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对其罚款10万元。
资料显示,浙江振丰建设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宝塔公寓7幢,法定代表人为徐祖雷。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等。浙江振丰建设有限公司对外投资5家公司,具有11处分支机构。(来源:一点资讯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