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青岛瑞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增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相互串通投标,两家公司均被平度市城乡建设局处罚。
平度市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在对新河化工基地化工发展区综合管廊项目工程总承包开标项目监督时发现,青岛瑞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增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之间有串通投标的行为,执法人员对其单位及相关单位人员展开调查,青岛瑞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增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之间属于投标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平度市城乡建设局对青岛瑞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处以69139.7元罚款,对青岛增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以68991.1元罚款。(来源: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