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获悉,青岛荣信置业有限公司对市南区人社局下达的《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逾期拒不改正的行为,被市南区人社局处罚。
案件信息显示,青岛荣信置业有限公司对市南区人社局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逾期拒不改正。这种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第六条之规定。对市南区人社局送达的《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青岛荣信置业有限公司提出陈述申辩,市南区人社局未予以采纳。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3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最终,依据该法,对该公司处人民币壹万伍仟圆整的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企查查显示青岛荣信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01-14,企业地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湛山街道香港中路6号世贸中心A座26层,所属行业为零售业,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装饰装潢;批发零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钢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资料显示,青岛荣信置业有限公司分别在2019年,2020年,2021年多次被处罚,处罚事项涉及对建设单位未会同施工单位办理安全报监手续;未定期组织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处罚;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处罚;对未经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城镇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张贴、张挂宣传品,或者利用实物造型、悬挂物、充气装置等载体设置宣传品,影响城镇容貌的处罚等。(来源: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