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先生反映,他们给平度市农业农村局美丽乡村3标段宗家埠村做绿化项目,结果完工后迟迟领不到工资。历经1年多至今拖欠农民工工资52万余元。对此涉事单位平度市农旅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旅集团”)回应称,正在走流程,年前会支付一部分欠款。
农民工:项目早已完成验收却被各种推脱不予支付
“2020年我与工友一起给平度市农业农村局美丽乡村3标段宗家埠村做绿化项目,在2021年1月经过农业农村局和城投等相关单位组织验收、审批、结算全部合格完成的情况下,至今没有支付农民工资52万余元,一年中不断联系农村局相关领导,总是以市里钱没到的理由不予支付,各种推脱。”
平度农业农村局:只是服务单位需要找牵头单位,其他情况他并不清楚
对此,记者联系到平度市农业农村局落实情况,平度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只是回应称,“对于该项目农业农村局只是一个服务单位,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需要找牵头单位,其他情况他并不清楚。”
农旅集团:工程有一项没达标,农村局没有给拨付
记者随后多方查询到项目相关单位农旅集团,于是向该集团了解情况,农旅集团工作人员回应称,对于美丽乡村3标段宗家埠村做绿化项目确实欠农民工52多万元。对于为何拖欠?工作人员给出了另一种说法,“因为工程有一项没达标不符合规定,农村局没有给他们拨这笔钱”。对于何时能支付欠款的问题,农旅集团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正在走流程,年前会给农民工支付一部分,并尽快想办法给农民工付清这52万欠款。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中提到“落实清偿欠薪责任”招用农民工的企业承担直接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在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来源:法治青岛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