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信用山东行政处罚公示平台显示,山东冠县广泽房地产开发公司因涉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被罚款16万元。
(图源:信用山东)
据行政处罚书显示,山东冠县广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特种设备,涉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由此,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罚款16万元。
据了解,山东冠县广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此前还因“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等被多次处罚,共计罚款金额高达235万。
(图源:信用聊城)
(图源:信用聊城)
据行政处罚书(冠)综行执罚字【2021】城-093号和(冠)综行执罚字【2021】城-094号显示,山东冠具广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位于冠具团结路和工业路交叉口的冠具广泽水映城1#2#3#4#9#10#11#12#13#14#15#16#建设项目,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应予外罚,建议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共计罚款76万元。
(图源:爱企查)
行政处罚书(冠)综行执罚字【2021】城-087-1号显示,山东冠县广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罚款1592428元。
爱企查资料显示,山东冠县广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位于冠县清泉街道办事处东三里庄村。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中介服务。(来源:质观齐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