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扬州信远佳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信远佳御房地产”)开发的“梧桐公元”小区楼盘广告涉嫌虚假宣传。根据相关规定,信远佳御房地产被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宣传广告,被处罚款10万元。
决定书显示,“梧桐公元”小区楼盘宣传广告标注有如下内容:“城北之芯,财富之眼,梧桐公元,金角鑫铺,金角鑫铺/财富永驻,不是所有的商铺都适合投资,唯有金子才会真正发光。城北之芯/财富之眼,城北核芯,城市主脉;梧桐公元珍藏鑫铺,唯有10席。人气所向/财气所指,城北大开发,人潮汹涌来,财气自然来”。在“梧桐公元”小区楼盘建筑工地的外围墙还标注了“梧桐公元,沿街金铺仅10席”。信远佳御房地产承认,上述宣传广告用语都无出处,就是公司对外的宣传,暗示这些铺面以后是可以升值的意思。
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信远佳御房地产对所开发并销售的“梧桐公元”小区楼盘的相关宣传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应给予行政处罚。
天眼查显示,信远佳御房地产目前有两大股东,分别是成都信远置业有限公司和扬州市永盛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90%和10%。其中成都信远置业有限公司是北京信远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北京信远置业则隶属于北京信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来源:中国网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