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秦女士反映,去年购买济南长清区中骏雍景府的一套房子,购买时每平方8000多块钱,如今降低到了6000多,车位费从9万一处降低到了4万一处。
秦女士反映:“我们从长清区开发区这边买的中骏雍景府的房子,去年八月底买的,当时买的是8900块钱,前两天别人买的是6000多块钱一平,我们业主就觉得降价将得太厉害了。别的小区开发商都给老业主一些补差,但是我们去找开发商就不想补偿我们。
还有一个问题,当时我们没打算买车位,他就说买车位房价便宜一个点,9万块钱一个,现在成了4万。”
对于此类房地产市场房屋价格变动问题,相关法律人士作了解读:业主和开发商之间是商品房购销合同关系,合同上有明确约定,价格是双方协商一致,我们国家也有规定,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现实生活中有这样的,如果是涨价的话,是不是还让开发商给你要钱啊?跌价的话,是不是要让开发商给你退钱啊?这个从法律上来讲是不支持的,只能是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的话,那就看合同上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款,开发商严重违约的话,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房退款,如果开发商没有违约,只能按照合同履行。(来源:909f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