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副书记、省疾控中心党委书记马立新介绍山东省新冠疫苗接种规划。
6月10日至30日主要开展第二剂次接种,7月份后扩面
6月10日至30日,除出国等急需接种人员外,主要开展第二剂次接种。7月份以后,将继续开展第一剂次和第二剂次接种,进一步扩大接种覆盖面。
6月份,山东省将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接种单位以及承担医疗保障任务的医院,开展新一轮全员培训,为下半年接种工作做好技术储备。同时广泛普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识,引导群众主动自觉接种疫苗,尽最大可能提升疫苗接种覆盖率,尽快建立免疫屏障,为居民提供更加有力有效的健康保障。
在疫情防控方面,山东省将继续以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入鲁返鲁人员、有发热等可疑症状人员、“应检尽检”重点人群为重点,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抓好场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剧院网吧等重点公共场所疫情常态化防控;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防控措施,在第一入境地、第一储存地做到采样全覆盖、样本全检测、包装全消杀、商品全追溯、人员全管理,最大程度降低传播风险,让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第2剂次接种公众要注意这些问题,涉及接种时间、地点、疫苗选择等
6月10日到6月底,山东主要为已接种第1剂次的人群提供第2剂次接种服务。6月7日,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免疫所所长张丽介绍了公众第2剂次接种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张丽提醒,首先要了解完成全程接种的重要性。疫苗全程接种的剂次数是基于临床试验科学数据的,只有完成全程接种才能获得有效的免疫保护。目前山东省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包括灭活疫苗,重组亚单位疫苗和腺病毒载体疫苗三种,其中灭活疫苗全程接种需要2剂次,重组亚单位疫苗需要3剂次,腺病毒载体疫苗仅需1剂次。
其次要了解第2剂次接种时间、地点、疫苗选择、接种预约方法等的相关要求。
一是接种时间。按照规定,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第2剂次与第1剂次间隔时间≥3周,尽量在8周内完成;新冠病毒重组亚单位疫苗相邻两剂次间隔时间≥4周,第2剂次尽量在第1剂次后8周内完成,第3剂次尽量在第1剂次后6个月内完成。需要说明的是,即使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程接种,只需补种未接种的剂次即可,无需从头接种;延迟接种只会使获得免疫保护的时间晚一些,不会降低最终的接种效果。
二是接种地点。第2剂次建议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的原接种点进行,对于流动接种点、临时接种点地址有变动的,当地也会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安排好后续的接种服务。如果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在原接种地接种的,山东省也对跨区域接种进行了专门安排和培训,建议关注现居住地的接种工作安排,及时向当地疾控机构和就近的接种点咨询。
三是疫苗选择。目前山东省使用七个疫苗企业的三种新冠病毒疫苗,要使用同种疫苗完成全程接种。也就是说,第1剂次使用灭活疫苗,第2剂次仍要使用灭活疫苗;第1剂次使用重组亚单位疫苗,第2剂次仍要使用重组亚单位疫苗。按照我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可使用不同企业生产的同种疫苗完成全程接种。
四是预约方法。根据不同需要,目前山东省采取集体预约和个体预约两种形式。个人可登陆省卫生健康委“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预约;预约完成后,出示接种凭证码即可进行接种。
张丽说,最后需要提醒公众的是,如接种首剂新冠病毒疫苗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不能接种第2剂次疫苗;如果不能判断是否属于严重过敏反应,可以咨询接种门诊的医生。通常情况下,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如药物控制良好、病情稳定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时,需向接种医生主动说明个人的健康状况和疾病、过敏史、服药情况等,医生会综合判断做出适当的建议。
截至6月7日累计接种新冠疫苗5678.05万剂次,最大龄接种者102岁
据介绍,截至6月7日12:00,全省累计接种5678.05万剂次,4156.69万人完成第一剂次接种,1551.12万人完成全程接种。18岁以上人群疫苗接种率达到51.18%。接种人群中,60岁及以上接种人数达到546.25万,最大接种年龄102岁。
济南、青岛2个口岸大城市18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均达到75%以上,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滨州6个港口城市达到60%左右,重点人群的接种率达到86.86%,其中医疗卫生人员、大型商超服务人员和保障社会运行的交通、物流人员达到90%以上。
在疫苗供需对接、交通运输、流转配送、存量调剂4个关键环节,山东省采取了省市一对一精准对接,建立疫苗运输绿色通道,协调厂家直接将疫苗配送至市级等措施,提高疫苗运输效率,缩短流转时间。在济南和潍坊分别设立备用中转调剂仓,加速疫苗周转。全省日最大接种量达到241.5万剂次。(来源:济南日报 范俐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