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工作又有新动向了,问题是,你敢生吗
据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显示,7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此次修订最突出的内容是拟减轻两孩家庭负担,降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同时,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
在经济学意义上,人口是影响经济增长和结构变化非常关键的因素。最近几年在经济增速下行的背景下,针对人口增长及人口红利问题的讨论也越来越多。大家都在说我国的人口形势严峻,那么,究竟严峻到了什么地步,计划生育政策的改变能否改善现状?
诸多省份延长产假
7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
草案提出,结合本地实际,对生育两孩家庭予以支持,并对其入托、入学给予适当补贴。各级政府应当建立生育支持、幼儿养育等配套政策,合理规划配置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等资源,满足新增人口的公共服务需求。
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子女。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不实行审批,实行免费登记服务,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婚前共计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再婚夫妻婚前共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一个以上子女经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的病残儿时,经批准可再生育一胎。
在婚假方面,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对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乡家庭给予相关补助作出规定,同时提出降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针对违反条例规定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按照子女出生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纯收入的0.3倍,对男女双方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资料显示,我国于2016年取消了晚育假期、独生子女假期,但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大多数省份除了国家规定的98天之外,延长产假60天,还明确规定配偶的陪产假。
江西规定,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5日。
宁夏则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在原来98天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其配偶25天护理假。如果按照夫妻合计,可共休假183天。
北京等地规定,符合规定生育的女性产假可从国家规定的98天增加30天,共128天;并增加配偶产假15天。
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合法生育奖励增加50天,由此产假增加到178天。自2016年9月29日公布起开始施行。
政策能否缓解压力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末我国全年出生人口1523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0.94‰,比2017年1723万的出生人口有较为明显的下降。同时,2018年人口出生数也创下了1961年以来的最低水平。
人民日报曾报道,二孩政策实施前,一孩每年出生人数为900万至1000万左右,二孩每年出生500万至600万左右,三孩及以上每年出生在100万左右。2017年一孩出生人数减少百分之一二十,掩盖了增加的二孩出生人数,造成总体出生人口数减少以及总和生育率走低。
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司司长李希曾表示,新出生人口特别是一孩数量近年来大幅减少,和我国近年来育龄妇女人数逐年减少有关。2017年,15岁-49岁育龄妇女人数比2016年减少400万人,其中20岁-29岁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人数减少近600万人。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妇女初婚和初育年龄呈现不断推迟趋势,妇女生育意愿也有所下降。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陆益龙当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影响人们生育意愿的因素,不仅有养育子女的成本压力,还有多种现实因素。比如,现代教育体制、城市生活方式和生活压力,普遍推延了城市居民的结婚与生育年龄,也影响到人们的生育观念,导致了出生率降低。
有分析认为,一方面,现在正处于育龄的80后、90后们没有生活在物质匮乏的年代,温饱不愁的生活状态使他们有余力追求生活品质,而精神上的愉悦成了他们关注的重点;另一方面,激烈的社会竞争与瞬息万变的生活境况使年轻一代的心理压力日趋沉重,很多人经常受到负面情绪的困扰。
有专家同时表示,人们受教育程度快速提升和城市化水平提高,对人的发展来说绝对是好事;但人们对生育的看法也会随之发生改变,从数据上会造成生育率下降。这也是发达国家的普遍现象:有政策也不生了;鼓励生育的效果和作用也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