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健康 > 正文

新版《药品管理法》 “假药 劣药”?界定更明确了

来源: 央视网 2019-08-27 13:37:34
新版《药品管理法》 “假药 劣药”?界定更明确了

  央视网消息:药品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8月26日,新版《药品管理法》正式审议通过。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上岗”施行。引发社会热议的和药品有关的各种疑问,在这部新版《药品管理法》中都能找到答案。
  假药?劣药?界定更明确
  修订前的《药品管理法》对假药、劣药范围界定比较宽泛,不便于精准惩治。新版《药品管理法》首次明确界定了假药、劣药的范围。
  假药范围包括:
  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药品,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
  劣药范围包括:
  成份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被污染的药品,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超过有效期、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擅自添加防腐剂和辅料的药品,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进口未批境外新药不按“假药”论处
  此外,根据新修订《药品管理法》,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不再按“假药”论处;对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减轻处罚;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后果或者延误治疗的,可以免于处罚。
[ 责任编辑:吴非 ]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