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显示,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因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被罚45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卫医罚〔2024〕0128号)显示,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未按规定补记抢救记录,该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规定,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予以处罚警告,罚款4500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卫医罚〔2024〕0129号)显示,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未按照要求进行病案复印管理导致病案信息泄露,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与健康促进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予以处罚警告,罚款10000.00元。
(来源:一点资讯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