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通知,明确将进行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此次集中带量采购产品为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两大类型,具体包括:获得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人工晶体耗材(不包括硬性人工晶体、有晶体眼人工晶体)、粘弹剂,并包含可与其配套使用的推注器;获得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带线锚钉、免打结锚钉、固定钉、固定板、修复用缝线、软组织重建物、骨类重建物(不包括应用于颅颌面产品)等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
通知明确,联盟地区有使用人工晶体类或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的公立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疗机构在承诺遵守本次集采规定的前提下,按所在省(区、市)的相关规定自愿参加。联合采购办公室组织企业维护产品信息,组织医疗机构填报采购需求量,并汇总采购需求量后按一定比例形成意向采购量。
此次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2年,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已自行开展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且尚在采购协议期内的省份,可顺延执行本次集采结果。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