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30日,枣庄台儿庄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一起群众举报,称王某为李某注射玻尿酸活细胞和塑然雅童颜针后,李某死亡,王某涉嫌无资质行医。
大队班子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执法人员调查处理。经调查,王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未设置固定场所及药品器械存放场所,于2020年12月份至2022年12月18日,擅自为李某开展3次医疗美容服务,为李某称呼的嫂子及朋友开展1次医疗美容服务,共收取费用人民币3560元。王某于2022年12月18日在李某家中为李某注射玻尿酸活细胞和塑然雅童颜针后,李某于2022年12月28日死亡。由于调查时间与案发时间不在同一天,无法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执法人员另辟蹊径,从微信聊天记录及转账记录入手展开调查取证,通过询问笔录、微信记录,确认王某非医师行医的违法事实。经合议,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王某罚款2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3560元。王某主动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本案顺利结案。本案涉及的其它问题的解决途径,已告知死者家属。
(来源:枣庄那些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