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正阳中路3号的青岛莲池妇婴医院有限公司一楼儿科专家门诊违规擅自诊治相关肺炎症状的发热患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处罚结果: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日期:2022/10/18。此前,青岛莲池妇婴医院曾因购进消毒产品未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使用的消毒产品不符合国家规范等被警告罚款。
据天眼查资料显示,青岛莲池妇婴医院有限公司(曾用名: 青岛仁德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5年, 淄博中雅成员,法定代表人:朱美玲。
(来源:潍坊那点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