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讲起来很不可思议,“5.5厘米的针”“11个月的宝宝”“针掉胃里”……到底这其中有着怎样的过程?
这名宝妈9月2日慕名带着孩子从青岛到济南千佛山医院寻医,挂了中医眼科张洪星主任的号,因为听说孩子小治疗效果好,医院还给她加急安排床位,原本是一个暖心有爱的故事。
9月6日,这名张主任给孩子办理了住院,两天后孩子需要扎针,但当时主任在开会,便让她的学生代劳。
因为孩子才11个月还太小,难免会哭闹,于是就有专门的护士把着并固定孩子,不让他动来动去,就在这个过程中,那名年轻的医生不小心将针掉进孩子的嘴里了。
宝妈出于本能当即就想抠出来,可是这针进了宝宝的嘴里就像从几楼的空中掉下一根针一样,听不到声响也看不到位置,后来护士长把孩子倒过来拍,试图让孩子吐出来,然而依旧无果。
最后只能是去拍片子,看到了针在胃里,5.5厘米长的针斜扎在胃壁上,需要立即手术,不然还会带来更大的危险,但是因为孩子早上吃了饭和奶,如果全麻后手术过程中被食物呛到也可能抢救不过来。
进退两难之下,最后还是选择尽快手术,冒着很大的风险终于把针给取出来了,这其中孩子有多受罪,做父母的有多心疼和痛苦,想必也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了。
当天下午六点多主任才带着医生和护士来看孩子,这之后这名宝妈就想知道医生以及医院要怎么处理这件事,是医生的失误导致这起医疗事故,导致孩子遭受了极大的痛苦,所以她想要讨个说法。
在这件事上院方是理亏的,宝妈以为对方会带着诚恳的态度积极处理这件事的,然而事实却是,对方显得相当的傲慢无理。
首先纠纷办人员表示一定会管,后来医院政务法规处领导给宝妈打电话,提出承担医药费,还可以给两天的误工费,宝妈没同意。
其次,第二次谈的时候,依旧是上述的解决方案,并顺带给宝妈夫妻俩“科普”了什么情况下才算医疗事故,张主任还嘲讽宝妈“挺有想法”。
第三,在这事还没出具体解决方案的情况下,院方态度冷漠,开启踢皮球不管不顾的模式,绝望之下,宝妈带着孩子差点要跳楼。
第四,当天晚上八点被强制办出院,那时孩子都还不能正常进食,而且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这个时候赶他们出院究竟何居心?
第五,院方态度恶劣且嚣张,从未道过歉,且对患者及其父母的痛苦毫无同情,反而是嬉皮笑脸,并扬言不怕她发到网上,即便花七八万买流量也无妨。
针对这些,这名宝妈也拿出了相应的证据,其中就有院方相关人员的录音,对于这个才11个月大的孩子的痛苦遭遇,对于宝妈的心疼和执着,他们没有丝毫愧疚,反而带着讽刺质问对方,以下是对话录音:
院方:我不知道你受过什么教育,你怎么对人对事这么处理问题,要败坏我们(的名声),你这是干嘛?你觉得你能起多大作用(败坏我们医院)?
宝妈:这是败坏吗?显示是我的孩子受伤了,因为你们的原因受伤了。
院方:你不去考虑你孩子的未来,你现在是意气用事,你把我们这些处理问题人的善心,爱意都打掉干嘛呀有啥好处吗?咱们作为一个老百姓,你能怎么地?我就是把你推出去你能怎么地?你能怎么地?
宝妈:我打电话咨询过律师和卫健委,也确实算是医疗事故。
院方:你听我说,赔偿需要有法定的认定,医院里边要赔偿走1分钱,都要有法定的认定。
总结起来就是:对于因为医生的个人行为导致这起事故的,院方非但不道歉,反而在宝妈用自己的方式维权后指责她在败坏医院名声,只赔医药费以及两天的误工费被当成是“善心和爱意”,这确实也是,但这所谓的善心爱意明显不到位,从院方工作人员的言语中可以推测,院方把这个事故当成医疗事故来赔偿的可能性较小,而且也不怕对方闹,一个小老百姓能闹出什么水花来?
可当宝妈将这件事发到网上时,院方又发短信威胁说,如果不撤销那些视频,他们之前说的那个赔偿处理方案也不进行,所谓的赔偿方案就是要么赔偿5万块钱,要么就是进行鉴定,但最后双方还是没能达成一致。
此外,有人还关注到了一个细节,那就是这个孩子才11个月,但在医院的检查单子上写的却是11岁,很明显又是一处失误。
目前来看,这件事发酵到现在,院方有很大的责任,不过在评论区,很多人却执着于想知道为何那么长的针能被吞进胃里:
对此,宝妈也给出了描述。
但对医院网友们也有自己的态度:
不管它是怎么到胃里的,但因为医生的失误导致针确实被孩子吞进了胃里,且是在全麻状态下才取出来这是不容置喙的事实,现如今更应该关注的是院方的表态以及行动,如果宝妈的举报属实,医院方肯定要拿出诚意来解决这件事。
确实,如宝妈担心的那样,这个针有没有刺破其他内脏器官?如果有但是目前查不出来,后续后果才会显现,那么治疗费怎么算?而且这么小的孩子全麻,对孩子有哪些负面影响,这个又该怎么算?做父母的都心疼孩子,都会为孩子将来考虑,如果因为这次的事故导致孩子未来受到影响,那么这个责任又该谁来负?
只是这个问题究竟该怎么解决,还需要相关部门的调查和鉴定才能给出方案,我们暂且拭目以待吧。
(来源:梦回老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