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制定印发《全省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0—2022年)》,全面启动新一轮大型医院巡查工作。
1月9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制定印发《全省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0—2022年)》,全面启动新一轮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巡查时间为2020年1月~2022年6月。
本轮巡查对象为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妇保院,社会办医按照管理原则参照执行。巡查共有三项重点巡查任务,一是公立医院党建,主要巡查制度建设、队伍管理、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纪律要求;二是行业作风建设,主要巡查组织建设、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热点问题和公益性保障;三是运行管理,主要巡查医疗运行制度管理、财务运行管理、法制规范运行管理、审计管理和经济运行风险管理。
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是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新形势下建立完善医疗机构评价体系、强化医疗服务监管职能的积极探索,是维护公益性、促进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省卫生健康委将把巡查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要求相结合,与医院评审评价相结合,与持续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相结合,与惩防体系建设相结合,认真总结分析医疗机构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巡查工作取得实效。
据了解,本次巡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巡查工作。每所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保院巡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二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保院和专科医院巡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天。采用自查与实地巡查相结合的方式,2020年至少完成巡查任务的50%,2022年6月底前完成本轮巡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省属医疗机构的巡查工作。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要求,从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出发,通过巡查促进医疗机构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聚焦行业作风问题多发领域,聚焦行风问题反弹领域,认真总结分析医疗机构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并结合实际整改,确保巡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