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了解到,青岛市交运老年病医院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案被市北区卫生健康局处罚。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4月18日,青岛市北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青岛市交运老年病医院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发现放射科DR诊室一名身穿白色工作服的工作人员正在为一名患者进行X射线拍摄。在拍摄过程中,未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经调查该单位在放射诊疗工作中未按照规定对受检者(不含孕妇、婴幼儿、少年儿童等特殊人群)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
行政处罚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五百一十八条裁量标准的规定。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完全履行。(来源:中宏网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