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信息显示,济南市章丘区妇幼保健院(济南市章丘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因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遭到处罚。
据文号济卫传罚〔2022〕0047号,济南市章丘区妇幼保健院在非贮存地点贮存医疗废物,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一)的规定,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对其警告,并处罚金7000元。
资料显示,济南市章丘区妇幼保健院(济南市章丘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始建于1953年,地址位于济南市章丘区唐王山路1281号,法定代表人是张卫民。(来源:一点资讯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