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市监处罚[2022]17-08号显示,微山县微山湖医院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扩大范围收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十六条,应予以处罚,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2年6月23日予以处罚,罚款人民币2.659万元。
资料显示,今年2月9日,该公司还因涉嫌虚假宣传被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5万元。
微山县微山湖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03-24,注册资本为26014.93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鹏,经营状态为开业,工商注册号为370826200023049,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昭阳街道微山湖大道118号,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养老服务;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来源:态度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