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信用中国(山东)网站获悉,淄博市淄川区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结算等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行为。依据《医保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三十八条,2022年6月7日,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对其罚款4.795713万元。
(来源:中宏网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