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信息显示,聊城临清市人民医院近日因涉嫌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被罚38万余元。
据文号聊环罚〔2022〕002号,2022年1月26日,临清市人民医院总排口外排废水氨氮浓度为27.8mg/L,超过《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1中氨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不高于25mg/L的要求,超标0.11倍;1月27日,你单位总排口外排废水氨氮浓度为25.8mg/L,超过《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1中氨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不高于25mg/L的要求,超标0.03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等有关规定,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其罚款38.6万元。
资料显示,临清市人民医院注册地位于新华路窑口街317号,法定代表人为赵丽华。经营范围包括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向社会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医学咨询、教学及社区服务。临清市人民医院对外投资1家公司。(来源:一点资讯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