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发的口罩、连花清瘟、抗原每户一袋。”4月21日,家住在上海普陀区远景路的于芹告诉记者,自4月1日浦西地区因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形势而封控以来,其所在小区居委给居民发放了三批蔬菜、大米等保障物资外,还发过两批连花清瘟胶囊。而这两批连花清瘟胶囊均为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以岭药业)生产,左上角是为人所熟知的红色“以岭”字样的带®商标。
受访者供图:于芹收到的连花清瘟胶囊
不过,在4月20日晚的社交媒体上,有一段流传广泛的聊天记录。在该对话中,有上海市民收到了与上述外包装上红色“以岭”商标有明显差异的蓝色“连花”牌连花清瘟胶囊,并认为该连花清瘟为“假药”。
4月20日较晚时间,以岭药业官网发布落款时间为4月19日的公告,就连花清瘟胶囊外包装形式以及所使用商标作出说明。公司表示,目前,市场上在有效期内的连花清瘟胶囊产品有两种外包装形式,显示了“以岭”和“连花”二个商标。公司因优化产品分类管理,将呼吸系统相关产品现统一用“连花”商标,即将原“以岭”商标的老包装更换为“连花”商标的新包装。记者也对此进行了采访。
4月20日社交媒体上广为流传的蓝色“连花”牌与红色“以岭”牌连花清瘟胶囊
以岭药业:蓝色“连花”商标确为以岭药业旗下
在4月20日较晚时间以岭药业官宣了连花牌的真实性后,4月21日上午记者致电生产连花清瘟胶囊的以岭药业董秘办了解上述药品的相关情况,经了解,带有蓝色连花商标的连花清瘟胶囊为正品,确系由以岭药业生产。
以岭药业董秘办人士告诉记者,“之所以有蓝色的商标的连花清瘟产品,是因为公司新做了一款“连花”牌呼吸系列的产品,为了统一品牌,因此进行了更新。他表示,目前市场上会同时存在红色以岭牌和蓝色连花牌的连花清瘟胶囊,蓝色连花牌系公司新一批生产产品。
此外,据以岭药业官网所发公告,强调了连花商标产品的真实性。公司表示,因优化产品分类管理,将呼吸系统相关产品现统一用“连花”商标。公司产品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24号令)对产品进行了信息标注,并执行药监部门的规定使用条形码和二维码实现对产品的追溯。
此外,记者关注到,在以岭药业官方网站“产品展示”中的“健康产品”一栏,连花清瘟口罩爆珠产品和连花清咽抑菌喷剂产品在外包装上,均使用了上述蓝色“连花”商标。
来源:以岭药业官网
为何在注册商标能够使用
根据网络流传的说法,市民关于上述连花清瘟胶囊真假的另外一处疑问在于,目前蓝色连花的商标正在注册过程中,以岭为何能够使用该商标。以岭药业董秘办人士告诉记者,公司产品商标使用合规。
根据天眼查显示,“连花”及相应的图形以及上述所提及的蓝色连花商标注册申请日期均为2022年2月21日,进程显示上述商标正在等待实质审查。
来源:天眼查的相关连花商标注册信息
就此,记者咨询了商标注册的专业人士。该人士表示,从注册信息来看,以岭在申请时分别申请了“连花”的文字、图形与整体,这意味着在使用时可以文字与图形结合起来使用,也可以单独分开使用。从具体行业来看,以岭申请了0501中药成药、0501中药材的商标。
来源:受访者供图
他表示,从流程上看,目前上述商标已经提交了两个多月,预计在一个月后,就要接受商标初审。一旦初审通过,则进入异议阶段,其后就是获得商标,即商标“下证”。
记者了解到,企业注册商标一旦“下证”后,即获得®标,将受法律相应保护。记者关注到,网络所流传的蓝色连花牌连花清瘟即未有商标注册的®标。该人士表示,是否有®标不影响产品使用该商标,只是意味着该商标目前不受法律保护。
那么,是否会有企业抢先注册蓝色连花商标或者进行图形和文字的变动进行生产混淆产品呢?
该人士表示,上述可能性很小。他表示,商标审查遵循在先原则,即先申请先审核。“如果先申请的商标未被通过,那么另外企业去申请同一商标的通过可能性很小。此外,商标审查主要审查实际含义,如果主管部门认为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其他已注册商标的实际含义相似,也基本会被驳回。”(来源:经济观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