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信用中国(山东)网站获悉,济南妇科医院使用1名执业范围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的医生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其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2022年4月2日,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对其进行罚款1000元。
记者发现,在2022年4月1日,济南妇科医院未按规定为患者填写门诊病历资料,且因相同违法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四),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对其进行警告、罚款3万元。
此前,济南妇科医院还因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被处罚。(图片来源信用中国网站)
(来源:中宏网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