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工作,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济南市根据山东省医保、卫健、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2〕6号)精神,对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进行调整。
自3月21日零时起,济南市各级公立医院核酸检测价格调整为:单人单检(含检测试剂)价格最高不得超过28元/次,医保支付标准相应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技术规范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合检测,不区分样本数量,最高价格为6元/人次,不得另外收取检测试剂等其他费用。
同时,非公立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的,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
据了解,济南市要求各类核酸检测机构要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项目价格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调整后的政策及时执行,对在核酸检测中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扰乱市场秩序和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明码标价、价外加价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来源:新黄河 赵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