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106医院近日因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遭到行政处罚。
根据济卫医罚[2021]0353号行政处罚显示,济南106医院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其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一)的规定,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其警告,并处以罚款1.5万元。
另据案号(2021)鲁0104执4521号显示,济南106医院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6885元,执行法院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资料显示,济南106医院成立于2014年5月26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722号,法定代表人为李玉宝。经营范围包括预防保健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肾病学、内分泌、老年病、普通外科、神经外科、骨科等。(来源:一点资讯山东)